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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「54新觀點」進行「你贊成監視器抓違規」電話投票,贊成的票數大幅度領先反對的票數,讓我深有所感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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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「54新觀點」進行「你贊成監視器抓違規」電話投票,贊成的票數大幅度領先反對的票數,讓我深有所感。
是非,應該是在事情本身,不該因「人」而是,因「人」而非。人性很容易,愛一個人他的屁都是香的,恨一個人則他什麼都是錯的。
監視器抓違規和測速照相機抓違規不同,前者違法後者合法,柯P不能用「嘴長在人家身上」這種態度面對,柯P要用,請修法。這是「法治」。
如果監視器抓違規可以,那監聽有何不可?柯P不能用「不接受的人是腦袋裝大便」這種民粹式語言模糊核心價值。這是「人權」。
測速是機器抓違規,監視器仍然是人在抓違規。警察不在路口做稻草人,卻得在鍵盤前做一個看到目睭脫窗的稻草人,加上申訴糾紛衍生的司法與民眾時間、人力、財力資源的浪費,柯P不能只説「減輕警方勤務負擔」就認為效益較高。這是「科學」。
什麼是是非,不因人廢言,不因人興言。最後,附上一則曾刊登過的新聞當做註腳。阿娟2015、4、30

〈監視器抓違停 北市被轟腦殘)

為遏阻北市違規停車,台北市長郝龍斌昨突發奇想,擬以監視器直接錄影開罰,不再像目前須有警員或交通助理員到場拍照才罰;此措施若實施將開全國首例,北市馬路上用來犯罪偵防的 1.3 萬支監視器恐成開罰工具。學者批動員上萬警力監控監視器,勞民傷財;民眾罵市府搶錢,北市議員轟「市府腦殘」,質疑侵犯市民隱私權,無異是警察城市。
(節錄自2012 年 7 月 28 日《蘋果日報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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